北国咨观点 | 关于推动我国四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同联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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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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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布局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粤港澳大湾区四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分别承载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内核支撑功能,形成了国家“3+4”区域创新核心格局。“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增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资源集群效应,完善央地联动、区域协同的创新机制。四大科学中心集聚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顶尖高校科研院所、高端科创企业等优质资源,但整体创新协同联动效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美国区域创新计划历经数十年发展,逐步完善制度体系、补齐区域创新短板,其治理经验可为我国推动四大科学中心协同联动提供有益借鉴。

一、四大科学中心协同现状与挑战

(一)差异化功能定位与协同发展基础

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焦国家基础前沿、重大原始创新,打造世界级原始创新高地。已布局37个科研设施项目,设施规模居全国首位,战略科学家与核心科研团队储备充足。持续攻坚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地球模拟装置自研发布地球系统数值模式2.0,子午工程国际首次认证长周期射电暂现源的物理起源。依托综合极端装置自主研发的无液氦稀释制冷机达到国际水平,研制的全超导用户磁体一举打破世界纪录。累计产出重大科技成果超500项,其中13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聚焦世界级产业科创、前沿技术转化,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已形成全球规模领先、品类齐全的光子大科学设施集群,产业端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集群。前沿技术向产业转化能力突出,集成电路领域已形成覆盖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全产业链,全球芯片前十强中8家入驻,科创板上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占全国比重超20%;生物医药领域上市一类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数量长期领跑全国,博睿康全球首款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获批上市;人工智能领域完成35款大模型备案登记,形成从芯片、模型到应用、智能终端的全链条闭环。

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光子、核聚变等世界一流大科学装置集群为核心特色,打造国家科技创新策源地。在磁约束聚变、光子科学、强磁场等领域的大科学装置集群效应显著。EAST屡次刷新世界纪录,实现1亿摄氏度1066秒高约束模式等离子体运行,为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提供关键技术验证;量子信息领域“墨子号”“九章”“祖冲之号”系列成果持续领跑全球。产业端持续推动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已孵化科大讯飞、国盾量子、本源量子、中科离子等硬科技企业,量子科技产业集聚企业超百家;依托大科学装置衍生的超导、磁体、低温等技术加速向医疗装备、半导体检测等民用领域转化。

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依托“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持续科研成果转化及深化跨境科创合作,建设国际化科创枢纽。采用深莞两地科学联盟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设立轮值理事长与双秘书处,汇聚37家成员单位,跨境协同机制灵活。依托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空间布局,推动散裂中子源、合成生物研究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等大装置串点成链,衔接香港基础研究源头优势、深圳成果工程化转化能力、东莞先进制造产业基础,构建“香港研发—深圳转化—东莞制造”的跨境协同创新链条。依托内地财政、港澳资本、跨境金融工具,资金跨境流动与市场化配置优势突出,助力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整体来看,四大科学中心紧扣国家战略定位各有侧重,怀柔筑牢基础研究源头、张江聚焦前沿交叉与产业创新、合肥持续强化硬核装置支撑、粤港澳畅通成果转化与开放创新路径,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协同发展格局,为构建跨区域全链条协同创新体系提供了坚实基础与清晰落脚点。从实践进展看,张江与合肥协同合作已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两心同创”协同标杆,联合推进第四代合肥先进光源建设;2025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同步施行《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推动人才互认、设施共享、联合攻关,为全国层面跨中心协同积累了制度经验。

(二)协同联动的深层体制机制约束

当前四大科学中心跨区域、全国性协同仍处于起步阶段,常态化、多层次的合作网络尚未形成,现有协同对接大多由区域自发推进,局限于各中心零星开展的互派考察、政策对接,科研机构之间零散的技术交流以及大科学装置之间的单点合作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通效率不高,其根源在于深层体制机制约束,核心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考核属地化约束,跨区域协同内生动力不足。地方科技创新绩效考核以属地产出、属地统计为核心导向,跨区域合作的成果归属、税收分成、GDP统计等缺乏明确规则,导致地方政府推动跨区域协同的内生动力不强,合作多停留在短期互访、单点对接层面,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深度协同。四大科学中心分属不同行政区域,治理模式与组织体系差异较大,国家层面缺乏专门的统筹协调平台,顶层牵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各中心之间协同推进程度不均衡。

二是跨区域利益分配机制缺失,协同合作可持续性不强。科研经费跨区域使用、成果转化收益分成、知识产权共享等缺乏统一制度规范,联合攻关的成本分担与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难以平衡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跨区域科研项目在经费拨付、成果确权、收益分配等环节规则模糊,制约了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长期深度合作的意愿。

三是功能协同存在错位,资源配置整体效能不高。一方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需求的整体匹配度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创新链条上下游协同联动不畅,当前各中心功能定位虽有差异,怀柔科学中心高度聚焦基础研究,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粤港澳大湾区分别在产业技术转化、大装置衍生转化、跨境成果转化领域各具优势,但跨区域创新分工协同体系尚未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落地各环节缺乏高效衔接机制。

四是科创服务标准不统一,要素流动制度成本较高。各中心在人才评价细则、职称认定、技术转移服务规范、科研设备共享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科技创新券跨区域兑付、科研项目跨区域评审等仍存在流程障碍。大科学装置开放共享的预约标准、机时分配、收费规则不统一,科研数据跨区域共享的合规机制不健全,人才跨区域流动的社保、医疗、教育等配套政策衔接不畅。

二、美国区域创新计划的经验借鉴

美国区域创新计划经过长期迭代,已从早期联邦各部门分散的科研扶持项目,演进为战略引领、治理支撑、运行保障相互衔接的制度体系。

(一)强化顶层立法统筹,筑牢区域协同制度根基

美国早期并未将区域创新视为联邦层面的职责,2008年金融危机后,联邦政府逐渐重视区域创新发展,《美国竞争法案》的再授权法案要求设立区域创新计划,2022年颁布的《芯片与科学法》提供了立法保障,授权商务部实施区域技术创新中心计划,授权国家科学基金会实施区域创新引擎计划,授权能源部实施区域清洁能源创新计划。

(二)完善上下联动治理,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格局

美国联邦政府自上而下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重视地方社会力量的关键作用。以RTIH计划为例,一是建立由商务部领导、多部门联合的机构间协调委员会;二是申请区域技术和创新中心需政产学研金等多方力量跨组织成立联合体,推动政府部门、科研院校、企业、金融投资机构等有效协作;三是联邦资助时要求地方配套出资,如《芯片与科学法》资助的半导体项目中非联邦资金便高达85%—95%。

(三)畅通要素融通协作,赋能创新资源高效流转

美国构建体系化运行规则,打通各类创新要素互通协作路径。成果转化方面,国家科学基金会成立技术创新与伙伴局(TIP),以创新伙伴关系、种子基金等覆盖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全环节。人才流动方面,《政府间人事法(IPA)》允许联邦机构与高校、非营利机构及企业之间短期借调人员,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CRADA)、特定人才签证计划(如J-1、O-1等)等也提供了项目导向的流动通道。科研数据共享方面,TIP与国家航空航天局、国立卫生研究院等6家机构联合建立综合型数据和知识基础设施,推动跨领域、跨主体科研数据互联互通、集成共享。

三、推动四大科学中心协同联动的路径建议

四大科学中心作为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承载地,其协同联动不是简单的资源叠加,而是创新格局重构、科研机制革新与区域发展赋能的系统性工程。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以制度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重大科技任务为抓手,推动四大科学中心优势互补、深度协同,共同打造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创新极。

(一)借力中央治理体系,破解跨区域科创协同堵点

区域创新协同发展需要更好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依托现有治理架构筑牢跨区域协同制度根基。一是统筹机制:以专项议事机制为切入点,构建分层协同架构。依托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现有职能,增设四大科学中心协同发展专题议事机制,开展常态化沟通对接,聚焦科研资源对接、重大成果联合攻关、跨区域成果转化等,定期协调解决联动过程中的政策衔接、资源对接、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升协同效能。二是考核激励:以成果分算试点为突破口,优化属地化考核导向。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项目后全域”的思路,首批选取国家层面跨区域联合攻关项目开展“成果双算”试点,允许科研成果、高新技术产值、税收贡献按合作协议约定比例,分别纳入合作双方属地统计与科技创新考核,根据试点成效逐步优化,引导地方树立全局视野。

(二)聚焦国家战略急需,构建体系化联合攻关能力

借鉴美国全政府协同、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力量共建的治理经验,通过柔性联盟、政策引导激活四大科学中心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意愿。一是供需对接:以双向清单制度为纽带,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一方面梳理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清单,聚焦产业痛点与战略急需;另一方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服务目录,明确四大中心科研设施能力与开放规则。依托现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搭建线上对接通道,推动基础研究、大装置支撑、技术攻关、产业需求精准匹配。二是联合攻关: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赛道为牵引,构建全链条攻关模式。聚焦基础科学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现有科研渠道,以重大战略任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为牵引,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优势科技力量统筹调配,调动四大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

(三)破除要素流动壁垒,共建全国统一科创大市场

四大科学中心集聚了我国最优质的大科学装置、科研人才、科研资金等创新资源,借鉴美国创新要素融通经验,谋划一批“小切口”改革举措,更好释放创新活力。一是人才要素:以“双聘双认”试点为起点,逐步推进全面互认。首批遴选一批战略科学家与青年拔尖人才开展高端人才“双聘双认”试点,允许科研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中心的单位。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职称、职业资格、人才评价标准的跨区域互认,畅通科研人员跨区域学术交流、科研协作渠道,依托项目合作、柔性受聘等模式实现高端智力资源良性流动。二是数据要素:按“先通用后高端、先标准后共享”梯次推进。率先实现通用科研仪器跨区域通兑,统一电镜、质谱等通用大型仪器的预约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规范。逐步推进大科学装置机时跨区域统一预约,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四大科学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最终建立四大中心科研数据共享专区,出台合规共享规则,推动非涉密科研数据跨区域互通、集成共享。

(四)深化产学研用融合,构建全链条成果转化体系

充分借鉴长三角“企业出题、联合揭榜、全链条转化”的协同经验,以机制协同打通成果转化堵点,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一是主体带动:以“企业出题、联合揭榜”为牵引,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建立跨区域技术需求征集机制,由龙头企业提出攻关榜单,面向四大科学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开放申报,支持跨区域团队联合揭榜攻关。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跨区域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金融机构协同创新,完善“企业出题、联合攻关、成果共享”的协同模式。二是多方协同:以项目合作为纽带,构建跨区域产学研协同网络。支持跨区域科研团队柔性组建,依托重大项目允许科研人员跨单位、跨区域参与攻关,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成果按贡献确权,激发多元主体协同活力。建立常态化跨区域产学研对接机制,定期举办领域对接活动,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成果供给精准匹配。

作者介绍

杨斯琦

咨询师

长期专注北京市科技创新、怀柔科学城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近年来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了怀柔科学城总规及科学中心“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评估、怀柔科学城政策梳理分析、海淀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等项目。

编辑:张 华 

审核:孙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