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首份专门文件落地: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科技金融组织方式实现系统性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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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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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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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建设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之后,金融领域第一份专门性的落地文件,全文共六个部分、19条。《意见》的价值不在于新增多少金融工具,而在于将科技金融组织方式从单点、单城、单工具,重构为“区域一体、全链覆盖、境内外联动”的服务体系。政策着力破解的不是科创资金总量供给不足的“有没有钱”问题,而是要推动资金跨行政区边界、跨创新链环节、跨境内外市场高效配置。抓住这一主线,才能准确领会政策内涵。
一、时代方位:三重变革的交汇点
(一)空间之变:科创中心扩容倒逼金融跨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北京、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范围分别拓展至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与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形成三大国家级科创中心布局。这并非简单地理范围的扩大,而是创新组织形态从“单城集聚”向“城市群协同”的深层转型:京沪持续发挥原始创新策源、顶尖人才集聚、全球创新网络链接的龙头作用,津冀、苏浙皖依托空间载体、制造能力与配套基础承接成果转化。创新链跨区域布局,必然要求金融服务同步延伸。但现实中,信贷审批按行政区划管理、企业征信数据按地方归集、政府引导基金按本地项目考核等行政壁垒依然突出,要素跨区域流动存在堵点。《意见》正是为破除这类体制机制障碍、构建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二)阶段之变:政策工具充足亟需落地组织
2025年以来科技金融政策密集出台:七部门《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推出15项举措;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历经两轮扩容,总额达1.4万亿元,支持比例统一从60%提高至100%;债券市场“科技板”运行一年有余,累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超2.6万亿元;四部门出台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出20项具体举措;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份。总体来看,科技金融工具箱已较为充实,但政策红利要在区域层面真正落地,仍需解决“谁来牵头、谁来对接、标准怎么统一、信息怎么共享”等现实问题。《意见》承担起跨区域科技金融“施工组织设计”的功能,推动分散的金融工具整合形成体系合力。
(三)规格之变:多部门联合发文凸显协同主题
本次发文单位覆盖货币政策、科技管理、金融监管、资本市场、发展改革、产业、财政、人社、国资、知识产权、外汇等主管部门,协同事项同步联动教育部门。高规格传递出明确信号:科技金融已不是单一金融部门的业务范畴,而是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跨部门协同是政策落地的重要基础。
二、战略定位:差异化布局,双功能成对配置
《意见》最鲜明的设计,是为三地分别设定差异化发展目标,并在第十四至十六条对应三套定制化方案。更关键的是,文件首次在同一份政策中实现“金融中心功能”与“科创中心功能”成对配置,这是理解全文战略逻辑的核心。
表1 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支持差异化布局一览表
表格信息来源:北国咨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三套方案可分别提炼为“策源”“协同”“衔接”三个核心关键词。这一设计对地方具有明确指导意义:三地不同质化争抢政策工具,而是立足自身制度禀赋深耕特色领域。对金融机构而言,则意味着需在不同区域配置差异化产品线与专业能力——北京聚焦早期硬科技投资,上海侧重全链条产业金融服务,大湾区着重跨境金融联通领域发力。
三、核心部署:五大抓手构建体系化支撑
抓手一:制度化资金保障——央地共担、工具扩围、风险分担
第一条明确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包含三层设计:一是健全重大科技任务央地投入共担机制,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支持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二是探索支持企业基础研究的市场化融资模式,拓宽“0到1”原始创新阶段的资金来源。三是授权三地先行先试,将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范围,政策含金量突出。同时依托多层次损失分担机制提升科技保险保障能力,与科技保险专项政策形成联动支撑。
抓手二:做实耐心资本——打通“募投管退”全链条
第二条围绕创业投资形成完整链条设计: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区域基金为引领,发挥社保科创基金长期资金作用,推动优质创新项目与耐心资本高效对接,强化耐心资本与孵化器协同联动,发展并购基金、打通并购实施堵点。其内在逻辑覆盖创投“募、投、管、退”全周期:前端提供长期资本供给,中端强化投后赋能,后端畅通退出渠道。文件明确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级创投中心,为区域创投生态建设指明了定位。
抓手三:人才金融落地——从“评项目”转向“评人才”
第三条是全文最具创新性的条款,将金融支持对象从“项目”延伸至“人才”,构建全周期人才金融服务闭环:培育端依托助学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深造创业,通过政府创投基金、天使投资支持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等团队的培育与创业;评价端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人才创新能力纳入授信参考,推动科技企业信用评价从“看资产、看报表”向“看团队、看能力”转型;保障端研究建立覆盖科技人才职业责任、医疗健康的保险体系,支持区域内人才资质“一地认定、全域通办”,并为重点人才的境外资产调回、跨境出资创办企业配套外汇便利化方案。
抓手四:协同基础设施落地——组织、信息、平台三项互认
第五至第七条聚焦跨区域协同的底层支撑,是检验政策落地成效的核心部分:一是组织协同。构建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联盟,探索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风险共担模式,为跨区域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打造跨区域科创基金矩阵,建设集企业需求、金融服务、配套政策于一体的区域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二是信息协同。央地协同制定科技金融数据开放指标目录,推动“创新积分制”在三大区域内率先实现互联互通互认,依法合规向金融机构开放底层数据;引导征信机构建设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开发专项征信产品,发挥各类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其中“创新积分制”互认最具实践价值,可大幅降低企业异地展业的尽调成本。三是平台协同。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交所科交中心等平台,探索科技成果资产确权、评估、质押、处置全链条服务机制,推动三大技术交易所与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互联;加强研发、中试、产业转化各环节金融服务衔接,完善成果转化风险保障保险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落地。
抓手五:制度型开放——从通道便利到规则衔接
第十一至第十三条构建对外开放三层体系:一是通道层。研究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积分制”企业在试点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适当提高额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二是场景层。为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软件服务、算力服务等服务贸易企业提供高效跨境资金结算;支持境内科技企业境外研发中心、离岸创新平台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便利科研资金跨境调拨;优化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管理,拓宽境外融资渠道;支持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外商直接投资办理汇兑,为新型研发机构提供制度便利。三是规则层。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科学数据、知识产权等要素跨境流动机制,完善跨境知识产权维权与融资服务体系;深化跨境科技金融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跨境信贷、并购、银团贷款;深化跨境征信合作,稳步推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玉兰债”“上海自贸离岸债”等模式开展境外融资。
四、落地指引:不同主体各有侧重
《意见》专门提出风险联防联控,明确要求“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差异化发展科技金融业务,避免“内卷式”竞争。这提示各参与方,政策红利并非无差别放水,专业能力才是核心竞争力。
对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而言,首要任务是破除壁垒。一是加快制定区域实施细则,将19条政策转化为本地任务清单、责任分工与跟踪评估机制。二是将破除要素跨省流动壁垒作为硬任务,重点推进创新积分互认、科技公共信息开放、科技金融标准统一等基础工作。三是建立科技任务与优质企业“白名单”定向推荐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科创主体高效对接,防止政策空转。
对金融机构而言,核心是转变评价逻辑。一是在区域内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与专业团队,优化考核激励、落实尽职免责、完善风险管理,培养复合型人才。二是加快从抵押物授信思维向数据信用、人才能力评价转型,用好创新积分、知识产权、人才团队等新型信用信息。三是围绕政策明确的场景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如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保险与担保、知识产权质押与证券化等。四是紧扣区域定位差异化布局业务,避免同质化竞争。
对科技型企业与创业主体而言,重点是前置对接政策。一是主动参与“创新积分制”评价,这是享受信贷支持、跨境融资便利化等多项政策的前置条件。二是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相关工具,把握科创债指数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支持政策,借助地方发行服务平台降低直接融资成本。三是关注人才金融专项政策,尤其是归国人才境外资产调回、跨境出资创业的外汇便利化安排。
对创业投资机构而言,需把握三条主线。一是抓住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区域基金的出资与合作机会;二是争取社保科创基金落地带来的长期资本供给;三是用好并购基金发展与区域并购服务完善带来的退出渠道改善。同时,文件提出强化耐心资本与孵化器协同联动,早期项目的投后赋能生态值得重点布局。
五、结语
《意见》设定了清晰的阶段目标:到2030年,构建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建成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实现金融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高度适配。从“给资金”到“建体系”,折射出我国科技金融政策思维的系统性升级。对三大科创中心而言,真正的考验不在于争取到多少政策工具,而在于能否真正实现跨区域协同、全链条覆盖、境内外联动。谁率先将“协同”从文件要求转化为基础设施、业务标准与具体产品,谁就能在新一轮科技金融竞争中占据主动。
杨斯琦
咨询师
长期专注北京市科技创新、怀柔科学城创新产业发展等领域。近年来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了怀柔科学城总规及科学中心“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评估、怀柔科学城政策梳理分析、海淀区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等项目。
编辑:张 华
审核:孙 磊
